您的当前位置:天津房产网 > 政策法规 > 正文

天津市和平区发布“小学就学和初中入学政策调整办法

2021-11-02T10:50:49 浏览次数:249   作者:天津房产小编   来源:天津房产网

  为增强区域教育资源布局规划的科学性预见性,进一步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法保障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8月31日,天津市和平区发布“小学就学和初中入学政策调整办法”,对小学登记入学条件、小学申请转入条件和初中派位录取条件作出调整。

  调整小学登记入学条件

  小学一年级登记入学,须持有与和平区户籍地址相同的房产满三年,并设政策过渡期。2022年入学,须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持有;2023年、2024年入学,须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持有;2025年及以后入学,须持有满三年。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学当年的8月31日。2021年8月31日之前已持有房产的,不受影响。

  持有房产不满三年,确因特殊实际困难,适龄儿童无法在天津市其他区落户入学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小学入学、初中入学在区内统筹安排。

  调整小学申请转入条件

  小学其他年级申请转入,须持有与和平区户籍地址相同的房产满三年。房产在2021年9月1日当日及以后持有的,须持有满三年方可提出转入申请。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学当年的8月31日。2021年8月31日之前已持有房产的,不受影响。

  调整初中派位录取条件

  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小学一年级入学和其他年级转入的学生毕业登记时,须与入学登记或申请转入时的房产及户籍信息一致,方可参加初中派位录取,否则将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

  上述房产是指存量房屋(二手房),新建商品房(一手房)不受影响。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持有时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签章日期为准,公有住房持有时间以取得公有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章日期为准。

  据了解,这次政策调整,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此次调整只针对2021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小学一年级入学和其他年级转入的学生,和平区原有各年级学生不受影响。”和平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上一篇:银保监会:保持房地产金融监管连续性稳定性 下一篇:天津落户政策最新调整 涉及老人投靠留学回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