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房产个人所得税 个人二手房交易怎么交税(卖方)
2024-03-15T08:04:52 浏览次数:124 作者:天津房产小编 来源:天津房产网
针对二手房买卖应该交哪些税,之前已经提到了买方应该交的税,现在就卖方应该交哪些税说一下。
一、增值税和附税
营改增后北上广深四个城市以外的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当然售房收入需要折算成不含税价,应交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北上广深四个城市的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天津房产个人所得税,免征增值税。当然差额计税扣除时需要合法有效的凭证,包括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附税随增值税计征或者免除。
二、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有两种计税办法可选择,如果能够提供购房发票或完税凭证等材料,可以按照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如果不能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制凭证等材料,暂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个人所得税天津房产个人所得税,比如天津市的核定比率就是1%。
另外对于居住满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卖方,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免税政策,当然需要原住房所在地房管部门,填写《天津市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免税申报表》,办理个人所得税免税手续。
三、其他税种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土地增值税;同时对购销双方暂免征收印花税。
政策是为了降低老百姓购房的成本,同时也为高税负的企业不动产转让提供了一定的筹划空间,政策运用的好,省下的钱还是很可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