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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积金贷款计算 天津公积金账户余额多少才能贷款

2023-12-13T11:03:50 浏览次数:140   作者:天津房产小编   来源:天津房产网

现行天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公积金账户余额、所有房款一定比例、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贷款上限四方面分别计算,以其中最小值为借款人的贷款额度,但不能高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一、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1、职工本人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2、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备注】:

1、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2、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二、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1、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2、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其中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为购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评估价格的较低值。

3、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50%。

天津公积金贷款计算

4、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5、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天津公积金贷款计算,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6、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其所需费用的70%。

三、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1、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下同)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2、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3、以下情况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购买公有现住房的;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四、按照公积金贷款上限计算

根据现行天津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2017年天津公积金贷款上限以家庭为单位,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上限为60万元,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上限为40万元,第三套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天津公积金贷款额度天津公积金贷款计算,受多个条件限制,主要是还贷手段、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等。四个条件算出来的额度,取最小的那个。下面我们举个例子来计算天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假设赵先生所购住房价值为80万元。每月公积金缴存额为400元,单位缴存比例和个人缴存比例都为11%,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10000元,有弥补住房公积金。按月工资总额计算,贷款额度为:(((1818.18+400*11/(11+11))*.4)-0)*240=.28(元);按房屋价值计算,最高贷款额度为元;按住房公积金余额倍数计算,可贷额度为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元。那么,赵先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28元。

如果赵先生的配偶也有住房公积金,那么他们可以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假设赵先生配偶的公积金缴存等情况和他一样。那么按月工资总额计算,贷款额度为:(((3636.36+400*11/(11+11)+400*11/(11+11))*.4)-0)*240=.56(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元,而按房屋价值计算的最高贷款额度和按住房公积金余额倍数计算额度是不变的。赵先生与配偶一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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